来源: 独立医学实验室资讯 2022年08月17日 17:09
8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同时作为附件发布了《“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 图源: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截图 《“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共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形势分析;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三部分是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第四部分是建设生命健康人才高地;第五部分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 我们将与检验科和检验人有关的重点关注内容单独整理如下,以供参考。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将医学检验、麻醉、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加强医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结合卫生健康行业新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对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技术、职业卫生工程以及一些新专业、交叉复合型人才建设,推动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独立机构与区域内三级医院人才培养协作关系。 建设生命健康人才高地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培养开发机制 完善编制管理,创新流动配置机制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顺畅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协作。 改革职称制度,完善评价使用机制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建立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 改革薪酬制度,创新激励保障机制 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比。优化医务人员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 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卫生防疫津贴,以及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允许公共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可通过医防融合以及对外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收入。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 给予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自主权,对于主要负责人或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制;对于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科研项目、重要专项委托任务等额外工作,应明确人员经费预算,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在薪酬总量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分配方式,合理体现岗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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