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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文:从国家“试点”到“示范”,DRG/DIP支付将正式在全国医院落地执行

来源: Eshare医械汇 2021年12月24日 16:16

近日,首届中国CHS-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大会在京召开,国家医保局宣布正式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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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压力增大,多元化医保支付方式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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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正不断增大,控制费用成了迫在眉睫的事。一是集中带量采购逐步常态化,二是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三是持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上,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等。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回顾
来源:人社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天风证券研究所

其中,按服务项目付费是运用最早、使用最广泛的支付方式。但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医疗保险短期和长期收支难以保持平衡,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难免产生一些过度医疗的现象,造成医保浪费等问题。

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启动了DRG和DIP两种新型付费模式,来克服当前支付模式的弊端,支付方式逐渐从单一付费方式到多元复合式。

DRG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DIP是按病种分值付费,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系,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状态、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为规范,可应用于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院管理等领域。

DRG和DIP的区别
来源:中国知网,中国医疗保险,DIP与DRG:相同与差异(应亚珍),DRG与DIP比较及医疗机构的影响分析(傅卫),天风证券研究所

DRG/DIP这两种改革,按病种收入设定“天花板”,要求医院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倒逼医院从激励多做项目多收入才能多得的绩效模式,向成本控制为主转型升级,推动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通过结余留用等方式,让患者、医保和医药机构在降费提质上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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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三年,取得哪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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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先后启动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

国家医保局针对DRG/DIP付费国家级试点城市开展了两批交叉调研评估。30个DRG试点城市的结果整体较好,两次评估都为29个城市评估优秀,1个城市评估良好。DIP试点第一批36个城市评估优秀,26个城市评估良好,5个城市评估合格,4个城市评估不合格。第二批交叉评估调研则有明显改善,63个城市评估优秀,8个城市评估良好。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三年以来,所有试点城市已经全部进入实际付费,基本达到预期的效果,并推动医保管理机制的深刻转变,包括医保付费从按项目付费向价值付费转变、从最终买单向主动作为转变、从单纯的手工审核向大数据运用转变、从粗放的供给侧管理向精细的供给侧管理转变等。

试点的成功,为后续DRG/DIP付费推广提供可参考样板,更多城市进入示范点名单。12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显示,共计32座城市成为DRG/DIP付费示范点。

其中DRG示范点18个,包括北京市、邯郸市、临汾市、沈阳市、哈尔滨市、无锡市、金华市、青岛市、安阳市、武汉市、湘潭市、梧州市、攀枝花市、六盘水市、昆明市、庆阳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统筹区(驻乌鲁木齐市);DIP示范点12个,包括邢台市、辽源市、淮安市、宿州市、厦门市、赣州市、东营市、宜昌市、邵阳市、广州市、泸州市、遵义市。综合DRG/DIP示范点2个,包括天津市、上海市。这意味着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的建立进入倒计时。

医保控费是长期的趋势,DRG/DIP全国推行,全新游戏规则下,顺应大趋势,把握新机遇,才是可持续发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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