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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疗器械企业回扣,国家医保局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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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严重失信企业被通报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2021年第1期)》。失信名单中共有4家医药企业和1家医疗器械企业,评级均为“严重”失信,主要涉及行贿和断供问题。

打击医疗器械企业回扣,国家医保局出手了

  其中,医械经营企业阿克苏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因商业贿赂行为被判定“严重”失信。据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向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医用耗材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48万元。失信行为时效标准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
  根据规定,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涉案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将被限制或中止。省级集采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上述企业评级结果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失信评定结果通报,是国家医保局自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开展以来,首次对各省评级为“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进行集中通报。信用评价制度正逐步发挥实质性效果,规范化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图景已经展开。

严格执行信用评级,鼓励企业主动修复信用

  根据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医药企业如在定价、投标、履约、营销等过程中,存在给予回扣、垄断控销、价格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的,依托法院判决等确定的失信事实进行信用评级,失信等级评定包括“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4级,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同时,建立医药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采取切实措施主动修复信用,消除不良影响,积极维护市场规范。
  企业可针对具体失信行为采取的纠正、弥补措施,主动修复企业信用。不过,医药企业有效修复信用的,集中采购机构只调整信用评级结果,保留医药企业失信事实记录。
  此外,有以下行为的企业不接受主动修复信用。
  其中包括,以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得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中标资格,已对其他企业挂网、中标结果造成影响的企业;低于成本价竞标扰乱集采秩序,或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既遂的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购销或配送合同,且未提前1个月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对临床诊疗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企业。
  合法合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硬标准”,越过底线、触碰红线,必将受到制裁。失信企业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终将遭到市场的厌弃。把精力用在更有价值的地方,企业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市场也将更具生机和活力。

惩治行业顽疾,净化价格体系

  过去,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突出问题长期存在,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导致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群众不堪重负。扭曲的营商环境和行业生态,削弱了行业的创新动力。市场竞争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亟需纠正和改善。
  去年8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并配套制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等文件,为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提供具体方案。
  价格虚高问题凸显,那么,企业究竟应该如何定价?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目的是发挥集采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应该以“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为定价原则,使药品和耗材价格合理回归。
  9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灵活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价格指数、挂网规则等管理工具,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兼顾企业合理利润,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随意定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未来,在追求合理利润的同时,企业势必要做到公正、诚信,提供质价相符的产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也将不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地保障集采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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